成人教育(继续教育)学生学籍档案利用服务项

时间:2015-09-16 09:53点击: 收藏本文

1、出具学历、学位证明
1)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,提供以下信息:学生姓名、专业、入学及毕业年份;
2)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,核实其学历、学历真实性后,出具学历、学位证明。

 
2、出具中文成绩单
1)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,提供以下信息:学生姓名、专业、入学及毕业年份;
2)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,出具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“华南师范大学档案馆证明专用章”。
3)利用者按照粤价【2007】186号文收费标准交费。

 
3、出具补办毕业证、学位证所需证明材料
1)利用者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必要的身份证明,提供以下信息:学生姓名、专业、入学及毕业年份;
2)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提供的信息查阅馆藏档案,核实其学历、学位真实性后,出具学历、学位证明;
3)利用者前往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,凭档案馆出具的证明办理其他手续,详情请致电继续教育学院(85216059)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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